三维可视化隐私权政策

深圳市旭东数字医学影像技术有限公司深知用户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并会尽全力保护您的用户信息安全可靠。我们致力于维持您对我们的信任, 坚决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规定的“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目的限定”、“最小必要”、“公开透明”等原则,保护您的信息。 同时,我们承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互联网行业关于信息保护的其他法律法规, 并参考《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等推荐性国家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您的用户信息。

我们希望通过本隐私政策帮助您了解“三维可视化”软件为您提供服务过程中是如何处理与保护您的用户信息, 同时向您披露我们收集用户信息的目的、收集方式、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的种类、处理规则等内容,以及您行使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信息等法定权利的方式和程序。 因此,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隐私政策。

本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 一、适用范围
  • 二、我们收集您的用户信息的方式及目的
  • 三、我们如何处理您的用户信息
  • 四、我们如何保护您的用户信息
  • 五、您的权利
  • 六、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 七、用户信息的存储与全球范围转移
  • 八、本隐私政策如何更新
  • 九、如何联系我们
  • 十、定义

一、   适用范围

  • 在您注册三维可视化帐号时,您根据三维可视化要求提供的个人注册信息;
  • 在您使用三维可视化网络服务,或访问三维可视化平台网页时,三维可视化自动接收并记录的您的浏览器和计算机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IP地址、浏览器的类型、使用的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软硬件特征信息及您需求的网页记录等数据;
  • 三维可视化通过合法途径从商业伙伴处取得的用户个人数据。

您了解并同意,以下信息不适用本隐私权政策:

  • 您在使用三维可视化平台提供的搜索服务时输入的关键字信息;
  • 三维可视化收集到的您在三维可视化发布的有关信息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活动、成交信息及评价详情;
  • 违反法律规定或违反三维可视化规则行为及三维可视化已对您采取的措施。

二、   我们收集您的用户信息的方式及目的

  • (一)工程数据管理

为便于您查询工程数据并对工程数据进行管理,我们会收集您在使用服务过程中所生成的工程数据信息用于向您展示及便于您对工程数据进行管理。

  • (二)基于相机、相册权限的服务内容

您可以在开启相机后使用该功能以实现工程数据扫码下载、AR功能。

  • (三)网络访问权限

用于访问公共数据平台,下载工程数据。

  • (四)外部应用安装

用于软件在线更新和安装。

三、我们如何处理您的用户信息

·             三维可视化仅会出于本政策所述的业务功能需要以及目的,要求开发者保证在征得您授权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和使用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主动提供的、因使用本服务而产生的您的用户信息。

·             请您理解,为了更好运营和改善三维可视化的技术和服务,或出于商业策略的变化,本平台上的产品和服务的功能也可能进行更迭和发展。 当我们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所需的信息处理超出上述范围或者要将处理到的信息用于本隐私政策未载明的其他用途, 或当我们要将基于特定目的处理而来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时,或我们的处理方式发生变更的,我们会在发生变更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您,并要求开发者在使用前再次征得您的同意。

·             为了实现完整功能需要,三维可视化服务在应用程序前后台都可能保持开启状态。在三维可视化服务开启状态中, 我们处理您的用户信息的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的种类、处理规则如下:

o    (一)我们如何收集、使用您的用户信息

1、三维可视化提供消息推送服务过程中收集和使用的信息:

  

1.1、设备信息:设备识别码(详见“八、定义:设备识别码”)、设备平台、设备厂商用于生成唯一的推送目标IDCID)和设备IDGID),以此保证消息推送的准确下发和消息设备的准确识别。 设备品牌、设备型号及系统版本用于优化通道资源的有效性,提升消息推送的到达率和稳定性。此外,为确保CID的唯一性、提升消息推送稳定性和准确性, 还需您授权存储权限(WRITE_EXTERNAL_STORAGE)和设备权限(READ_PHONE_STATE)。

 

1.2、应用列表信息:我们采用合并链路技术进行技术推送,当一个设备有多个APP的推送链路同时活跃时,我们会随机合并成一条链路, 以达到为您省电省流量的目的,因此需获得应用列表信息;同时我们提供智能推送功能,通过该信息推荐更符合您需要的推送内容,减少无用推送信息对您的打扰。

  

1.3、网络信息(详见“八、定义:网络信息”)以及位置相关信息:为了最大程度保持网络连接的稳定性,建立长链接,我们需要了解设备的网络状态和变化,从而 实现稳定连续的推送服务。我们提供应景推送功能,位置相关信息将有助于我们为您提供线下场景的精细化推送,可以为您推荐更符合您需要的推送内容,减少无用推送消息对您的打扰。

o    (二)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用户信息

1、共享

我们不会与三维可视化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用户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方共享。

1.2、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按司法机构、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对外共享。

1.3、与授权合作伙伴共享:仅为实现本政策中声明的目的,我们可能会与受信赖的第三方供应商、顾问或其他服务商(简称“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用户信息, 以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和用户体验。目前,我们的授权合作伙伴包括广告主、媒体等合作伙伴。我们会将经数据平台处理后, 难以或无法与您或您的用户的真实身份相关联的数据用于包括优化广告投放和提升营销效果等商业化使用。在进行处理过程中, 我们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中对于“基于数据分析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技术”的出口限制, 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您的用户信息。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信息,并且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信息。

对我们与之共享信息的公司、组织,我们会与其签署严格的保密协议,要求他们按照我们的说明、本隐私政策列明的目的或用途以及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共享信息。

2、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用户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2.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

2.2、在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时,如涉及到您的用户信息的转让,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并告知您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 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

3、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公开披露您的用户信息:

3.1、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

3.2、基于法律法规的披露:在法律法规、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

o    (三)例外情形

请您理解,根据法律法规,以下情形中,我们处理您的用户信息无需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2、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们如何保护您的用户信息

  • (一)我们已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的用户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数据安全。 例如,在您的浏览器与“服务”之间交换数据时受SSL加密保护;我们会使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保密性;我们会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遭到恶意攻击; 我们会部署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以访问及操作;以及我们会定期举办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课程,加强员工对于保护用户信息重要性的认识; 我们制定并组织实施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二)我们的数据安全能力:我们依据《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已先后完成了三维可视化业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 数据分类分级及配套的数据安全保障技术(明确数据脱敏、存储等要求)等一系列工作,制定了《安全总纲》、《数据分类分级规范》、《安全事件管理规范》等各种管控流程和应急响应制度等, 对管理体系建设、物理环境安全、主机安全、应用系统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维度构建了企业数据安全“防火墙”, 已经建立起贯穿数据积累、数据处理和使用、数据传输和存储等全链条的数据安全管控与防护机制。
  • (三)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不处理无关的信息。我们只会在达成本政策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留您的用户信息,除非需要延长保留期或受到法律法规的允许。
  • (四)互联网并非绝对安全的环境,而且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及其他交流方式并未加密,我们强烈建议您不要通过此类方式发送信息。
  • (五)我们将定期就处理个人信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合规审计,并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等,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 (六)我们在进行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前,将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并保存至少三年。
  • (七)互联网环境并非百分之百安全,我们将尽力确保您提供给我们的任何信息的安全性。即使我们做出了很大努力,采取了一切合理且必要的措施, 仍然有可能无法杜绝您的用户信息被非法访问、非法盗取、非法篡改或毁坏,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受损,请您理解信息网络的上述风险并自愿承担。
  • (八)在我们采取必要合理的安全保护措施后,仍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不能避免信息泄露、篡改、丢失造成危害的,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 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您告知: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信息种类、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和您可以采取的减轻危害的措施;我们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我们会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 同时,我们还将按照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的要求,主动及时地履行通知义务。

五、您的权利

鉴于您不是三维可视化的直接客户,我们建议您根据您所使用的应用的提供方的隐私政策,将您的相关请求直接发送给应用提供方, 由应用的提供方帮助您向我们转达您的请求。我们会要求开发者承诺向您提供易于操作的用户权利实现机制, 向您说明如何行使选择权,如何访问、更正、补充您的用户信息、行使删除权、更改您授权同意的范围等。

若您依然选择直接向三维可视化提出相关请求的,我们为了保护就三维可视化的客户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会要求您进行身份的验证, 请您及时提供相关的权利要求证明文件。在向您的应用提供方进行核实后,我们会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隐私政策的规定处理您的相关请求。 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通行做法,我们保障您对您的用户信息行使以下权利:

·         (一)查阅、复制、更正和补充您的信息

 您有权查阅和复制您的用户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如果您想行使查阅权或复制权, 或者当您发现我们处理的关于您的用户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需要更正或补充时,您可以通过本政策第七条列明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协助您进行操作。

我们将努力使您能够访问、更正和补充您的信息,但是也请您理解,在您执行某项操作时,我们可能会要求您提供足够的信息使我们能够验证您的身份, 以确保请求人是所请求信息主体本人或合法授权人。对于您补充提供的信息,我们将按照本隐私政策列明的目的、方式、保密和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         (二)删除您的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通过联系用户信息保护负责人邮箱dmit@yorktal.com的方式,向我们提出删除信息的请求:

    • 1)我们的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 2)我们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我们的保存期限已届满;
    • 3)您撤回同意,不再允许我们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 4)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将会根据您的删除请求进行评估,若满足相应规定,我们将会采取相应步骤进行处理。当您向我们提出删除请求时, 我们可能会要求您进行身份验证,以保障账户的安全。

当您从我们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因为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我们可能不会立即从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 我们将安全存储您的信息直到备份可以清除或实现匿名化, 在此期间我们将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保护您信息的安全。

·         (三)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

每个业务功能需要一些基本的用户信息才能得以实现(见本政策“第一部分”)。对于您的信息的处理,您可以通过本政策第七条列明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要求撤销您的授权同意(即撤回同意)。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后的30天内处理您的请求,确认撤回授权后,我们将不再处理您相应的信息。同时也请您注意,您撤回同意可能会导致某些后果,例如我们可能无法继续为您提供相应的服务或特定的功能, 但您撤回同意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信息处理。

·         (四)响应您的上述请求

为保障安全,您需要提供书面请求,并证明您的身份。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原则上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请求并验证通过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 如您不满意,还可以通过本政策第七条列明的联系方式向我们进行投诉。

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况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 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也请您理解,出于安全保障的考虑、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技术上的限制,对于您的某些请求我们可能无法做出响应,例如以下情形:

    • 1)与三维可视化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 2)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 3)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 4)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 5)涉及商业秘密的;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三维可视化非常重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我们不接受未成年人注册使用三维可视化的产品或服务。尽管各地法律法规和习俗对未成年人的定义不同,但我们将不满14周岁的任何人均视为未成年人。

如果开发者的应用是针对未成年人开发的,我们会请开发者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 并确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授权同意其提供未成年人的信息给三维可视化以实现相关的功能或服务,并要求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及其他有关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指南的要求。

对于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而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只会在得到法律法规允许、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处理此信息,否则我们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鉴于现有技术和业务模式的限制,我们很难主动识别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如果您发现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或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处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您可以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发现后设法及时删除,如果我们自己发现前述情形的,我们也会及时删除,法律法规要求我们保留的除外。

七、用户信息的存储与全球范围转移

·         (一)存储地点

原则上,三维可视化处理的有关您的用户信息将被传输到三维可视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器上, 并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如需跨境传输,我们将会单独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如果我们开发者使用三维可视化的产品或服务,应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以外的地区,我们会要求开发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关于个人信息跨境传输的有关规定与当地有关数据跨境传输转移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同时,我们也将确保开发者就此项跨境传输转移事项已取得了您的单独同意。在此情况下,我们会确保您的用户信息得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足够同等的保护。

·         (二)存储期限

我们只会在本政策所述目的和用途所需的期限内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期限内保存您的用户信息, 超出上述保存期间后,我们会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三维可视化数据安全保障技术实施指南》的规定删除您的用户信息或进行匿名化处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您另行授权同意的情形下,我们可能会延长您的个人信息存储期限。

八、本隐私政策如何更新

为了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三维可视化会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履行情况、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隐私政策进行适时调整并重新发布, 我们会将更新后的隐私政策公布在我们的官网上, 经调整或变更后的隐私政策将在公布7天内生效。生效前,我们会通过站内消息或者电子邮件等适当的方式通知开发者,以便您能够及时了解隐私政策的更新。 若您不同意三维可视化对本政策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请停止使用三维可视化服务;如果您选择继续使用三维可视化的服务,则视为您接受对本政策相关条款所做的调整或变更。

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隐私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包括对于某些服务,我们会通过站内置顶等方式通知,说明隐私政策的具体变更内容)。

本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 1、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信息类型、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 2、我们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 3、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 4、您参与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 5、我们负责处理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 6、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九、如何联系我们

  • 如果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 电子邮件:dmit@yorktal.com
  • 电  话:86-755-8365-6013
  • 传  真:86-755-8362-6033
  •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98号卓越大厦907

十、定义

  • 1、我们或三维可视化:指深圳市旭东数字医学影像技术有限公司。
  • 2、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 3、设备识别码:包含IMEIIDFAAndroid IDMACOAIDAdvertising IDSerial NumberIMSIUAIDICCID
  • 4、网络信息:包含IP地址、WIFI信息、基站信息。
  • 5、个人信息主体:个人信息所标识的自然人。
  • 6、信息控制者:有权决定信息处理目的、方式等的组织或个人。
  • 7、删除:在实现日常业务功能所涉及的系统中去除信息的行为,使其保持不可被检索、访问的状态。
  • 8、公开披露:向社会或不特定人群发布信息的行为。
  • 9、转让:将信息控制权由一个控制者向另一个控制者转移的过程。
  • 10、共享:信息控制者向其他控制者提供信息,且双方分别对信息拥有独立控制权的过程。
  • 11、匿名化: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
  • 12、去标识化: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
  • 13、关联公司:指与三维可视化之间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具有家族、家属关系等)的企业。
  •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